項目編號 | GC20120706024 | 所屬地區 | 廣安 |
項目名稱 | 廣安市檢察院技偵及辦公綜合樓建設項目勘察設計 | ||
發布時間 | 2012年07月06日 | 截止時間 | 2012年07月11日15時 |
比選人(項目業主) | 四川省廣安市人民檢察院 |
項目名稱 | 廣安市檢察院技偵及辦公綜合樓建設項目勘察設計 |
建設地點 | 廣安市廣安區中橋組團B3-2-3、4地塊 |
實施時間 | 30日歷天 |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 設計規模: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1355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修建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辦公綜合樓及附屬工程等 |
建設資金 | 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已落實 |
其他 |
勘察設計1 | 廣安市檢察院技偵及辦公綜合樓建設項目勘察設計 |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巖土工程勘察乙級資質和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資質的企業。
(3)其他要求:
1、比選申請人采取A種方式提交比選保證金的,請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轉賬憑證遞交或傳真至比選人并注明工程名稱; 2、比選被邀請人在購買比選文件時請帶介紹信、授權委托人身份證 ;3、企業注冊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外地企業,須提供《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4、若聯合體參加比選,以具有設計資質的一方為牽頭人,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二家,并提供聯合體協議書。 。
(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www.sczbbx.com)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2年07月06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2年07月11日 15時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廣安市財政局
開戶銀行:建行廣安分行營業部
賬 號:51001748636051501558-1030090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 報價方式 | 報價要求 | 最高限價 | 比選保證金 | 備注 |
---|---|---|---|---|---|
勘察設計1 | A.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收費最高限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 一次性報價 | 41.00 | 1 |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2年07月12日09時3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四川省廣安市人民檢察院(廣安市城南建安南路2號)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www.sczbbx.com)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比 選 人(全稱):四川省廣安市人民檢察院
地 址:廣安市城南建安南路2號
郵 編:638000
聯 系 人:羅先生
聯系電話:0826-2151086
傳 真:0826-2342820
電子郵件(E-mail):
2012年07月06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