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青田縣船寮鎮人民政府干部食宿樓弱電工程項目于2011年5月13日開標,因故廢標,現重新進行詢價采購并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總則
1. 采購編號:QTZJCG2011-015A
2. 采購組織方式:集中采購
3. 采購方式:詢價
4. 采購人:青田縣船寮鎮人民政府
5.采購內容、技術參數及要求:見詢價文件附件1
6. 供應商資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7.本次采購設有預算指導價:20萬元;各供應商的報價如果高于預算指導價的則按無效報價處理。
8.公告時間:自2011年5月13日起至2011月5月24日下午3:00止。
9.遞交報價文件的截止時間及地點:2011年5月24號下午3:00,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業務科(青田縣塔山路101號九樓)。
10.遞交方式:直接送達或郵寄。逾期送達或收到的郵寄件則按無效報價文件處理。
11. 評定時間:2011年5月24日下午3:00。
12. 注:
(1)供應商如發現詢價文件及其評標辦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種含義以及歧視性不公正條款或違法違規內容時,請在報價截止日3個工作日前向采購人(采購代理單位)書面反映,采購人(采購代理單位)向各供應商作出答疑,并將答疑內容在網上(網址:http://www.qtzfc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報價人務必關注相關網站,否則,所造成的一切風險由報價人自行承擔。答疑內容與詢價文件同具相應法律效應,逾期不得再對詢價文件的條款提出質疑。
(2)凡參加本次報價的供應商均視作認同本次詢價的各項約定事宜(包括供應商資格、技術參數、相關日期、定標方式等);供應商不得以各類約定事宜提出質疑。
二、報價及評定
1.報價文件構成:
(1)報價文件封面格式(格式見附件2);
(2)總報價單(格式見附件3);
(3)設備報價明細表(格式見附件4);
(4)技術參數偏離表(格式見附件5);
(5)網絡拓布圖(格式見附件7);
(6)售后服務承諾(格式見附件6);
(7)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格式見附件8);
(8)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復印件;
(9)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10)其他:供應商認為有利于自己的證明文件等。
供應商應按本詢價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寫報價文件,沒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設計。
2.報價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報價文件裝訂成冊,并用文件袋密封裝訂,否則將按無效報價處理。
3.本次報價是采用綜合報價(含貨物、運費、安裝調試、稅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4.本次詢價項目參加報價的有效供應商少于3家時,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將根據財政部18號令第四十三條和浙財采監字〔2007〕2號的文件規定進行處理。
5.評定原則:本次評定原則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審小組根據標的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原則對供應商報價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審查合格后由評審小組根據最低評標價法作為第一成交候選人,并推薦次低者作為第二成交候選人。
6.第二成交候選人的報價有效時間為30天,在有效時間內,第一成交候選人有違反本次采購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第二成交候選人有依法取得成交人的資格,并在交納履約保證金及詢價文件成本費后授予合同。第二成交候選人也違反本次采購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將重新組織采購。
7、報價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廢標(無效報價)處理:
(1)超過投標截止時間遞交的;
(2)報價超過預算指導價的;
(3)報價文件需加蓋公章而未加蓋的;
(4)報價文件無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也沒有委托人簽字的;
(5)委托他人辦理而未提供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的;
(6)報價人遞交兩份或兩份以上內容不同的投標書,且未聲明哪一份有效的;
(7)報價一經涂改,未在涂改處加蓋公章或者未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蓋章的;
(8)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主要實質性內容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9)對詢價設備技術規格未詳細應答或未能說明報價設備的有關技術規格、偏離情況和配置清單的,致使其報價文件無法評審的;
(10)報價文件未實質性響應詢價文件要求的;
(11)評審小組認定有重大偏差的;
(12)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8.成交人在成交公告發布后30天內須向縣招投標交易中心交納10000元履約保證金和詢價文件工本費200元。
三、合同條款
1.成交人和采購人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按照本次詢價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采購合同書由成交人自行到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網下載。
2.簽訂合同后,成交人應于30天內將成交貨物提供給采購人。
3.成交人免費將貨物送到采購人所指定的地點,并安裝調試到位。
4. 成交人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原裝、符合國家產品制造標準的產品,并隨機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資料。
5. 履約保證金在貨物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自動轉為質量保證金,在質保期滿一年后沒有任何質量問題的,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按規定程序無息退還。
6.付款條件:合同款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根據采購人付款通知書付款。
7.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后,由縣招投標交易中心在收到采購人的付款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貨款。
8.成交人在取得成交資格后,不簽訂協議或不交納履約保證金,將會被有關監管部門列入不良供應商黑名單內,限制其在一至三年內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9. 未注冊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庫的供應商一旦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的,應當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前的3個工作日內按《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通知》[浙財采監字〔2009〕28號]的規定進行注冊申請,否則,招標人將拒絕向其發出《成交通知書》,并直接推薦排名次之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依次類推。
10.本次詢價采購,采購人有權根據市場調查情況對采購結果進行對比,如有異常情況,采購人可以暫不采購;若認為本次采購確與市場調查不符的,可另行組織采購,無須向供應商解釋具體原因。
11.成交人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
1.各供應商可從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網(http://www.qtzfcg.gov.cn/)中下載相關采購文件附件。
2.原有供應商已遞交的報價文件將繼續有效,如重新進行報價的則作出相關作廢申明。
3.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聯系地址:青田縣塔山路101號九樓
郵政編碼:323900
聯 系 人:朱月鋒(縣招投標交易中心),0578-6818051
楊祖帆( 采 購 人 ),0578-6795546
采購人:青田縣船寮鎮人民政府
代理機構:青田縣政府采購招投標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