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藏昌都地區芒康縣黨政府會議中心建設工程已由西藏昌都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1]和芒康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0] 43號文件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西藏昌都地區芒康縣人民政府 , 建設資金來自 國家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西藏昌都地區芒康縣人民政府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一)建設地點:芒康縣縣城內。
(二)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
工程名稱:西藏昌都地區芒康縣黨政會議中心建設工程,建設規模主要內容:建筑面積為3965.38平方米;
(三)招標范圍:土建、安裝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內容。
(四)計劃工期:240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
(二)企業近三年完成過同類工程;
(三)財務狀況良好,具有為實施本工程所必須的流動資金;
(四)具有能滿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員和施工設備,擬派往本項目的建造師具有相應建筑專業貳級(含三級)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注冊在本公司,技術負責人具有建筑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擬派住本項目的其他相關人員具有相應上崗證;
(五)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區外企業須提供《西藏自治區區外建筑業企業資質備案證》、區內企業提供《西藏自治區區內建筑業企業投標備案證》。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3月4日,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5時30分至18時30分(北京時間)前攜帶以下資料到西藏昌都三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馬草壩點式住宅2棟405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850 元,售后不退。
4.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100 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含手續費)后 2 日內寄送。
報名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①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區外企業委托代理人必須是在藏負責人);
?、诮涋k人身份證;
③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軘M派往本項目建造師的注冊證書及技術負責人職稱證,其他相關人員的相應上崗證;
⑤投標人近三年內已完工的類似工程業績材料(提交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或竣工驗收備案書);
?、迏^外投標人須持有《西藏自治區建筑企業資質備案登記表》;區內企業提供《西藏自治區區內建筑企業資質備案登記表》。
(以上資料第①項須提供原件,第②至⑥提供加蓋鮮章的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驗)。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年3月21日下午3時30分以前送至 昌都地區有形建筑市場。
5.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西藏建設網和昌都地區芒康縣公示。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西藏昌都地區芒康縣人民政府
地 址:芒康縣人民政府院 內
郵 編:845400
聯 系 人:向吉廷
電 話 :13518955368
招標代理機構:西藏昌都三江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昌都地區馬草壩點式住宅2棟405
郵 編:854000
聯 系 人: 鄧淑君
電話/傳真:15889056227 08954830993
開戶銀行:農業銀行昌都分行馬草壩分理處
賬 號: 483001040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