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中等專業學校實訓樓工程已經批準建設,工程已經具備招標條件,因工程建設需要,擬以公開招標的方式擇優確定施工單位。現決定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資格預審。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濱海縣中等專業學校實訓樓工程。
2.工程地點:濱海縣人民北路580號。
3.工程規模:總建筑面積約23000㎡,地下一層,地上主體20層。
4.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5. 招標范圍:土建、安裝施工總承包。
6. 工 期:350日歷天。
7. 質量標準:合格,保證工程竣工驗收一次性通過。
二、資格預審的主要合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建設部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具備建筑工程專業壹級(含臨時)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
三、以下條件屬于資格預審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且無違規違紀記錄的。
4.近三年(2008年1月1日以來)未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
5.近三年(2008年1月1日以來)無因投標申請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糾紛、仲裁、訴訟記錄。
6.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等級必須滿足第二款要求。
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8.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且有較強的經濟實力。
9.企業2007年1月1日以來(以中標通知書日期為準)承擔過類似框架結構、15層以上、單體建筑面積(含地下室)15000平方米以上。
10.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投標的注冊建造師)必須是本企業固定在職、在冊人員(必須提供2010年1月1日至今連續繳納的勞動保險繳費記錄)。
11. 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投標的注冊建造師)在投標報名之日起無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的除外。
1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投標的注冊建造師)2007年1月1日以來(以中標通知書日期為準)承擔過類似框架結構、15層以上、單體建筑面積(含地下室)15000平方米以上。
13.企業近三年(2008年1月1日以來)未出現行賄受賄及刑事犯罪記錄。
1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
15.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1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四、報名及資格預審文件遞交
報名同時遞交資格預審資料。
資格預審要求詳見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在濱海縣招標采購信息網上建設工程預審文件欄目中發布,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預審文件)
投標申請人必須于2011年1月24日 15:00時前,將上述規定的資格預審資料,裝入投標報名申請資料袋中。投標申請人在“投標報名資料袋”封面上應注明所投工程名稱、投標申請人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傳真)等,密封后投至鹽城市濱海縣行政服務中心312室1號或3號投遞箱內,詳細地址:濱海縣工業園區環區路2號。
投標申請人的資格預審資料超過規定截止時間遞交的,其資格預審資料將不予接收。
資格預審時間從2011年1月 24日15:00時開始;資格審查過程中將對所報資格預審資料(包括原件)進行審核,審核完畢后將于當日退還所有原件(有疑義的除外)。
確定潛在投標人的方法:按《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人資格審查辦法》[蘇建招(2006)372號]進行。
對投標申請人的業績考察將作為確定入圍投標人的依據。
五、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評標
1.總則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分技術標、項目經理答辯、無價商務標、商務標四部分進行評審,各項總分匯總后作為投標人的最終得分;評審采用百分制。
2.定標原則
經評審的最終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如最終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不止一個時,在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中確定報價最低者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得分相同,報價也相同者,由招標人確定中標人。
3.評標細則
3.1技術標評審細則
3.1.1評審方法:符合性通過
評標委員會中的技術評委客觀、獨立地對所有投標人的技術標文件進行評審;如投標人在技術標評審中被判為廢標,則該投標人不進入下一步評審。
3.1.2評審細則:
序號 | 評審內容 | 評審標準 | 評審要求 |
1 | 整體施工組織設計水平 | 施工組織設計全面、具有可操作性、針對性強、施工段劃分合理。 | 通過 |
2 | 現場平面布置 | 根據現場踏勘及圖紙,繪制詳細、有針對性的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 合理 |
3 | 進度控制 | 施工總進度計劃合理,工期必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保證措施齊全、具可操作性。 | 通過 |
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齊全、周到、具有可操作性。 | 合理 | ||
4 | 質量控制 | 質量標準必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各分部工程劃分齊全;質量控制管理體系健全;工法合理具備操作性;質量控制措施齊全。 | 通過 |
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齊全、周到、科學合理;質量通病防治措施齊全。 | |||
5 | 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 安全保證措施合理、齊全;安全控制管理體系健全;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完善、具有可操作性;文明施工方案齊全;環境保護措施齊全。 | 通過 |
6 | 其它方案 | 冬雨季施工方案齊全;已有設施、管線及成品、半成品的加固、保護措施齊全、科學。 | 合理 |
3.2項目經理答辯(2分)
項目經理在評標環節中陳述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以及現場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分為一等:非常滿意;二等:滿意;三等:一般。由評委按上述等項分別以三等分值:一等分值1.25-1.5分、二等分值1.5-1.75分、三等分值1.75-2分獨立評判。
3.3無價商務標評分細則
3.3.1評分方法:
無價商務標總分為1.5分。由所有評委獨立、客觀地進行評審。
3.3.2評分細則:
序號 | 評審內容 | 評分細則 | 單項滿分 |
1 | 注冊建造師業績的獲獎情況 | 省轄市級市優最高加0.3分,(獲獎日期為2010年,以獲獎證書為準); 省優最高加0.6分,有效期二年(獲獎日期為2009年至2010年間,以獲獎證書為準); 魯班獎最高加1.0分,有效期三年(獲獎日期為2008年至2010年間,以獲獎證書為準)。 (注: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 | 1.0分 |
2 | 注冊建造師業績中文明工地(或優質結構)獲獎情況 | 省轄市級最高加0.1分,有效期一年(獲獎日期為2010年,以獲獎證書為準); 省級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獲獎日期為2009年至2010年間,以獲獎證書為準); 國家級最高加0.5分,有效期一年(獲獎日期為2008年至2010年間,以獲獎證書為準)。 (注:加分時只針對上述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 | 0.5分 |
注:用于評分的證明文件需提供證書(包括中標通知書、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及獲獎證書)原件,未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不計分。
3.4商務標評分細則
評審內容 | 評審辦法 | 單項滿分 |
投標報價評審 | 1、招標控制價在投標截止日五天前予以公布; 2、通過上述評審且低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0.93為最低限價; 3、投標人的報價高于招標控制價或等于/低于最低限價時,作廢標處理,不參加商務標評審; 4.確定有效投標報價:有效投標報價是指通過上述評審的投標人且投標報價低于招標控制價、高于最低限價的報價。 | 90分 |
5.確定評標基準價: 評標基準價=通過上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中的最低價。 | ||
6.計算投標報價得分: 6.1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等的得基本分90分; 6.2投標人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比較,在得基本分90分的基礎上,每上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兩位小數;進位時采用四舍五入法。 | ||
綜合單價偏離程度分析 | 1.確定綜合單價偏離程度分析的評標基準值:當參加評標的投標人多于7人(含7人)時,偏離程度的評標基準值=去掉最高報價和最低報價的各投標人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當參加評標的投標人少于7 人時,偏離程度的評標基準值=各投標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 6.5分 |
2.計算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偏離程度得分:與偏離程度基準值相比較誤差在±15%(含±15%)以內的不扣分,超過±15%,每項扣0.01分,最多扣1分。 |
六、擬付款方式:
(1) 地下室封頂支付合同價的10%;
(2) 主體結構完成至六層付至合同價的20%;
(3) 主體結構完成至十層付至合同價的30%;
(4) 主體結構完成至十六層付至合同價的40%;
(5) 主體結構全部封頂付至合同價的50%;
(6) 竣工驗收合格付至合同價的70%;
(7) 經政府審計機關審定后一周內付至審計決算價的75%;
(8) 工程余款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6個月期滿后七天內至付至審計決算價的85%;
(9) 剩余工程余款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期滿后七天內(工程無質量缺陷時)全部付清。
具體付款詳見招標文件
七、履約保證金
投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后七日內必須向招標人繳納叁佰萬元,否則視為放棄中標資格。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聯系人:陳蘇華 電話:13912582168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弘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縣城環區路2號208室
聯系人:陶正華 電話:0515-84198998 15905118666
本公告發布時間:2011年 1 月11日-2011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