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建設項目九龍湖安置小區三期工程已經立項批準建設。工程擬采用BT(建設-移交)方式。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中通建設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受業主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淮安市高教園區明遠路北側、正大路南側、合意路東側
(2)項目批文:淮管(審)發〔2010〕151號
(3)工程規模: 多層住宅17幢,建筑面積約7萬平方米及其附屬配套
(4)計劃開工時間: 2010年12月
(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 格
4、本招標工程共一個 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具體內容如下:
九龍湖安置小區三期工程(BT)建安工程及配套工程;
5、發包方式:BT模式(建設-移交)
回購期限:從竣工驗收合格交付起3年內
回購方式:財政支付或以土地出讓金沖抵項目工程款(回購款)
6、申請人應當具備的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備查)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提供承諾書和企業的2009年度經審計的審計報告原件備查)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提供承諾書)
(4)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原件備查)
(5)擬選派建造師資質類別和等級: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提供注冊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原件備查)
(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備查)
(7)投標申請人需承諾在中標后,在業主認可的銀行開設不低于五千萬元人民幣的工程賬戶,運作該項目,并接受業主對工程資金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提供企業承諾書)
(8)建造師無在建工程;(提供企業承諾書,經建造師本人簽字)
(9)企業具備淮安市發承包計價手冊;(提供淮安市計價手冊原件備查)
(10)企業具備經淮安市建工局注冊的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經淮安經濟開發區建設房管局備案的投標許可證;(提供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經淮安經濟開發區建設房管局備案的投標許可證原件備查)
(11)外地企業提供所在地開戶行的基本賬戶證明(銀行提供),本地企業由企業提供開戶行基本賬戶證明,資格預審時提供的證明必須與開標時一致;(提供本單位的基本帳戶證明材料原件備查)
(12)授權委托人及擬派建造師必須是本單位簽定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資格預審時,授權委托人及擬派建造師需提供2010年1月以來連續6個月以上由勞動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本市企業的授權委托人需提供養老保險手冊及建造師養老保險證明原件;
(13)提供由金融機構出具自有資金不少于本項目總投資35%的銀行資金證明;
(14)提供市級以上金融機構出具的不少于5000萬元中長期貸款承諾函;
(15)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提供企業承諾書)
(16)本工程拒絕以聯合體方式參加投標。
7、其它條件
(1)企業業績、信譽:具有類似工程的施工經驗(提供該工程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中標通知書原件(需三件齊全)),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處罰過的且信譽良好;
(2)建造師業績、信譽:具有類似工程的施工經驗(提供該工程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中標通知書原件(需三件齊全)),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處罰過的且信譽良好,建造師還需提供最近一次參建工程的竣工驗收證明原件;
(3)如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多于9家,將采用“隨機抽簽法”抽取9家潛在投標人;
(4)類似工程:承擔過單項工程多層住宅達到17幢及以上或建筑面積達到7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區及其附屬配套工程。
8、報名及獲取資格預審文件
請投標申請人于 2010 年11月22日至 2010 年 11月 26日,上午 9 時00分至 11 時30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7 時00分(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招標投標交易中心(淮安市經濟開發區深圳路16#二樓)報名并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經辦人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9、遞交資格預審文件及報名的時間:
資格預審申請書須密封后,于 2010年 12 月 3 日, 14 時 30 分以前送至淮安市招標投標交易中心(淮安市經濟開發區深圳路16#三樓)開標 四 室,資格預審報名時須由企業法人授權委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以下原件供招標人審查: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建造師資質證書;
(2)其他材料見資格預審文件;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資格預審申請書將被拒絕。
10、資格預審文件每份售價 1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11、代理單位地址:淮安市承德北路222-98號丹桂大廈六樓
聯系人:于松嶺 聯系電話/傳真: 0517-83757780
12、本公告的發布時間為 2010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10 年 11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