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團風縣張浩學校的團風縣張浩學校教學樓工程,已由團風縣發改委批準立項。招標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完成了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前的所有批準、登記、備案等手續,基本具備進行招標的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該工程預計總投資約120萬元。
(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涵蓋范圍。
(3)本工程施工地點:團風縣回龍鎮。
(4)開工日期:2010年11月19日,竣工日期:2011年元月20日,預計工期為60日歷天。(以投標工期為準)
(5)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參加本次報名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具有足夠資產及能力來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業。同時,具有“團風招標采購網”網員資格。
根據鄂建[2008]80號文件規定;本項目施工負責人必須具備建筑專業類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含持有相應臨時執業證書的人員)或三級項目經理(含備案證書)資格。
4、投標申請人請攜帶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擬派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證(或三級項目經理證)原件及復印件;“團風招標采購網”網員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提出報名申請。被委托人必須為擬派本工程項目的建造師(或三級項目經理),包括投標報名、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遞交。非本工程擬派建造師(或三級項目經理)參與上述活動將不予受理。
5、報名時間為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00止,節假日除外。)
6、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10月29日下午4:00。
7、報名地點:團風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一樓。
8、本工程的報名及資料費為 150.00元。報名及資料費售后不退。
9、資格預審申請書必須經密封后,在北京時間2010年11月1日上午9:00時前送至招標人(遞交地點:團風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縣地稅局隔壁中國信合二樓))。申請書封皮上應清楚地注明“團風縣張浩學校教學樓工程施工投標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
10、遲到的申請書(以申請書送達招標人的時間為準)將被拒絕。
11、招標人將于2010年11月1日上午9:00時舉行資格預審會議,并預計于2010年11月1日下午5:00時前將資格預審結果通知各資格預審申請人。
12、本工程正式投標人定為七家之內(含七家),如若本工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七家的,由招標人擇優選取三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剩余四家在其他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中隨機抽簽產生。
13、凡資格預審合格被邀請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通知時間、地點和方式向招標人購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14、相關說明:
(1)本工程招標代理費用、公證費、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費用屆時由中標單位在領取中標通知書之前按有關收費文件支付;(2)本工程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為3萬元,投標保證金需從投標企業的基本帳戶轉賬到團風縣綜合招投標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轉帳時請注明“團風縣張浩學校教學樓工程施工投標保證金”字樣(遞交帳戶戶名為:團風縣綜合招投標中心;帳號:42001677908053002622;開戶行為中國建設銀行黃岡市分行團風分理處。投標保證金只接受投標企業的基本帳戶轉賬,投標保證金的退還只對投標企業的基本帳戶轉賬);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本工程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10月29日下午4:00前)前遞交,以到賬時間為準;未按規定方式、時間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作自動棄權處理;(3)本工程項目的履約保證金為合同價格的10%,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提交。
15、有關本項目投標的其他事宜,請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
招 標 人:團風縣張浩學校
代 理 機 構:湖北正德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辦 公 地 址:團風縣廣場路科技大廈院內
聯 系 方 式:0713—6088218袁鵬
日 期: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