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昌泰投資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科技咨詢中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的相關規定,將“徽州文化廣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內容及結果公告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要:
績溪昌泰投資有限公司徽州文化廣場項目位于安徽績溪縣瀛洲鄉。項目規劃總用地190畝,興建和諧文化廣場、和諧館及慈善文化館、旅游購物休閑中心、星級酒店和宅院、亭臺樓閣及其他輔助設施,總建筑面積約11萬m2。總投資共約2.0億元。
二、建設項目產生的主要污染物
項目為文化旅游復合型地產項目,施工期和運營期產生的主要污染物有:
1.大氣污染物:施工期產生的揚塵污染;運營期停車場排放的汽車尾氣、項目區餐飲部排放的飲食油煙及使用天燃氣產生少量的二氧化硫和垃圾收集點產生的惡臭氣體;
2.水污染物:施工期產生施工廢水,施工人員產生生活污水;運營期排放的廢水主要包括顧客旅游、休閑、度假和入住人員、工作人員辦公等產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停車場地面沖洗廢水。
3.固體廢物包括:施工期產生廢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來源于顧客旅游、休閑、度假,入住人員生活,工作人員辦公等產生的生活垃圾。
4.噪聲:施工期噪聲污染主要是來自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和各種運輸車輛等施工機械以及空氣泵等產生的機械噪聲和振動噪聲;運營期噪聲主要為變電所內變壓設備和設備用房內水泵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設備噪聲;酒店、住宅、廣場和休閑購物中心等場所人員活動產生的噪聲以及中央空調運轉產生的噪聲和區內交通噪聲等。
三 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施工過程采用“濕式作業”,揚塵污染措施,避免對周圍環境空氣產生太大的影響。施工場地建設臨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達標后排入現有的污水管網,施工污水經沉淀后回用沖洗用水或抑塵灑水;施工階段采取有效的噪聲控制措施,可有效減小噪聲對施工人員和周圍居民的不利影響;施工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首先考慮綜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時清運至環衛部門指定的地點堆存。
運營期,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及其他廢水經過處理達標后外排;項目建設單位從控制變壓器、水泵等配套設備的噪聲污染、嚴格管理停車場等區域車輛和加強綠化等方面入手,確保項目范圍內聲環境質量達到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標準;項目區積極實施綠化,全方位提高本項目綠化整體水平;與環衛部分簽訂協議,生活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四、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績溪昌泰投資有限公司徽州文化廣場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績溪縣總體規劃要求。項目施工期和運行期在采取各種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項污染物可做到達標排放。排放的各種污染物不會降低評價區域原有的環境功能級別;因此,評價認為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和改造建成后,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落實環評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來看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 您對您所在地區的居住環境滿意嗎?
2. 您認為項目建設區域環境質量如何?
3. 項目建設施工中您關注的環境問題?
4.您認為本項目實施后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影響程度?
5. 您對施工期和運營期可能受到的環境影響的是否能接受?
6. 您認為項目建設后產生有益的影響是?
7. 您是否贊同該項目的建設?
8. 您對該項目的環境保護方面有什么要求和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對本項目建設的有關意見和建議可通過信函、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發至以下地址:
1、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績溪昌泰投資有限公司
聯 系 人:汪太平
聯系電話:0563-8310118
通訊地址:績溪縣瀛洲鄉瀛洲中學旁 郵編:245300
2、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機構:安徽省科技咨詢中心
資質等級:國家甲級
聯 系 人:賈偉華
聯系電話:0551-2678481 傳真:0551-2654579
信函地址:安徽合肥長江中路73號安徽省科學技術咨詢中心
郵政編碼: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