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彭水縣鞍子鄉(xiāng)政府綜合辦公樓建設項目已由彭水縣發(fā)改委以彭水發(fā)改發(fā)【2010】137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鞍子鄉(xiāng)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 縣財政 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本工程位于彭水縣鞍子鄉(xiāng)鞍子村1組。建筑面積3413.02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350平方米,公共服務用房1800平方米,附屬用房1263.02平方米;并配建籃球場等基礎設施。總投資約390萬元。
2.2 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示范圍的全部工作內容。
2.3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要求,并合格,且一次性通過驗收。工程質量未達到此標準時,一切返工費用及經濟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2.4 計劃工期:12 個月。
3. 投標人資格和業(yè)績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類似工程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及報名方式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7月29日至2010年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節(jié)假日除外)在《重慶市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報名。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3本項目不接受郵購招標文件。
5.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重慶市建設項目及招標網》及《重慶市建設工程信息網》上發(fā)布。
6.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鞍子鄉(xiāng)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縣鞍子鄉(xiāng)
聯(lián) 系 人:李佑富
聯(lián)系電話:13452278588
傳 真: 023-78427113
代理機構: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公司重慶分公司
地 址:重慶市大渡口區(qū)松青路1048號香港城4-20-7
聯(lián) 系 人:張女士
電 話:023-86230388
傳 真:023-8623048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