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人:楊開
電話:010-58684308/13121373850
Email:ykai666@126.com
招標編號:JX2009Z097(XF01)
所屬行業:機械電子電器,其它
標訊類別: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其它
所屬地區:吉林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及附屬用房項目已由長發展審批字[2009]549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長春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建設資金為國家專項資金及法院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消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內容:總建筑面積為43072平方米,(地下面積7233平方米)的框架、框剪結構構筑物消防工程。
2.2 招標范圍: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及附屬用房項目消防工程。(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招標文件)
2.3 工期要求: 2010年6月8日計劃開工,2011年7月31日計劃竣工;
2.4 建設地點:102國道以北、芳草街以東,丙十八路以南、丙三十四路以西;
2.5 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達合格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二級及以上。并具有一項類似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或建造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一項以上類似工程業績。擬派出的項目管理人員,應無兼職其它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
3.3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投標。
3.4 本次招標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 13:3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建造師資格證明、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外埠投標人應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辦理入長備案通知書)報名。
4.2 招標文件售價1500元(不含圖紙),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時間、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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