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項目編號:JLZQH-ZB-201015MQ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多功能法庭及審判業務用房工程已由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長發改審批字[2009]122號和長發改審批字[2009]293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和招標人為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資金、朝陽區財政資金和建設單位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外幕墻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多功能法庭及審判業務用房外幕墻工程施工。 2.2 工程建設地點: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7705號。 2.3工期要求:計劃2010年4月27日開工,2010年11月30日竣工。 2.4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近3年(2007-2009年度)具有同類或類似工程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經理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 3.3 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廢標處理;投標單位的項目經理中標后需到本項目招投標監督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外省施工企業還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州)、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關入吉備案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詳見吉建管[2007]17號、吉建管[2008]14號文件)。 3.6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4月3日至2010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持單位介紹信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和項目經理建造師注冊證書復印件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逾期招標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4.2 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100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每套500元(不計利息),投標人退還圖紙時要保證圖紙數量完整、無破損,否則不予退還圖紙押金。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4月22日9時00分,地點詳見招標文件規定。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5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吉林省建設信息網、吉林省建設項目招標網和《東亞經貿新聞》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辦公地址:長春市延安大路 聯系電話:0431-88518918 聯 系 人:付忠新 招標公司:吉林正清和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高新開發區超達磐谷國際商務港14棟 郵政編碼:130012 聯 系 人:趙明 何申 聯系電話:0431-85837509-8011,8012;15699571798 傳 真:0431-8705108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開戶銀行:吉林銀行長春高新開發區支行 賬 號:010101201090004159 201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