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條件) 請注意:本工程申請條件已修改,現重新發布二次公告 1、徐州市地方稅務局第四分局裝修改造工程,已經相關部門批準建設,現已進入工程施工招標階段。所需資金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徐州建宇招標投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工程概況 (1) 招標人名稱:徐州市地方稅務局 (2) 工程地點:徐州市黃河南路 (3) 招標范圍:清單及施工圖全部內容 (4) 工程造價:約280萬元 (5) 標段劃分:本工程劃分為 壹 個標段 (6) 工程規模:室內外裝修改造。 4.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 資質等級: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壹級以上(含本級)施工資質; (2) 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 貳 級以上(含本級)資質; (3) 申請人無違規違紀不良記錄; (4) 企業近三年承擔過造價280萬元以上的類似工程。 5. 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或電匯(必須從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交至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伍萬元,收款人: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宣武支行,開戶賬號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標報名人提交的匯票出票人必須與投標報名人的法人單位名稱一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6. 報名時需提交資料: (1) 資格預審申請書(需加蓋單位公章); (2) 經辦人二代身份證;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4)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5) 所報建造師注冊證原件,建造師本人應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現場報名,否則報名將被拒絕; (6) 企業安全施工許可證和注冊建造師安全資格證原件(B類); (7) 徐州市建設局簽發的《江蘇省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進徐《江蘇省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工程登記表(單項)"; (8) 未在徐州市市區施工過的投標申請人(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攜帶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證明原件,在徐州市市區施工過的投標單位(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證明)可以攜帶加蓋公司鮮章的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開戶證明復印件; (9) 未在徐州市市區施工過的投標單位(以中標通知書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必須提供經辦人、注冊建造師、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同時提供擬參加本工程投標的施工員、預算員、材料員、質檢員、安全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及《上崗證》原件,《上崗證》上的企業名稱必須是投標企業名稱。 (10) 投標保證金繳納證明。 (11) 企業類似工程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原件為準); 以上內容報名時需出示原件,并留復印件一套,資格預審申請書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標人所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7.請申請人于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4月7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下午17時00分到徐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商務中心,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獲取資格預審文件。購買截止時間至2010 年4月 7日17時(報名前一天)。并于2010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徐州市建設局一樓大廳報名處報名及校驗原件,經辦人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相關證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預審申請書。 8.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 9.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的規定, 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抽簽確定不少于9家的投標申請人入圍。 抽簽時間:2010年4月9日上午10時00分。抽簽地點;徐州建設工 程交易中心(二樓)第一開標室。 投標申請人抽簽時需攜帶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遲到或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投標資格。 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的,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活動。 10、(1)、本工程評標辦法: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 (2)評標細則:商務標70分;技術標20分;業績10分; 11、招標人地址:解放北路 聯系人:周繞生 電話:83759666 郵編:221000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民主南路78號樓4樓 聯系人:周 博 傳真:83908555 電話:83908222 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 2010年 3 月31日至 2010年4月7日 招標人(公章) 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2010年 3月31日 說明:本表一式貳份,備案材料提交人、招標投標辦公室各持一份,復印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