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法院審判大樓及人民法庭災后建設工程項目 經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實行委托招標組織形式,招標核準文號為:崇發改項目[2009] 51號。
崇州市人民法院 作為比選人現在邀請符合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參加招標代理機構比選,為本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業務。
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等級不應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乙級(不含暫定級)。不滿足最低資格要求的不能參加比選,即使參加也不得中選或中選被取消。
對招標代理機構的業績要求: 0 個 0類 (類似)項目業績。
對招標代理機構按“7.9.3招標代理機構總體評價”,比選人規定本項目的分數(C)為 40 分。
比選文件在 /和《四川日報》網站(www.sichuandaily.com.cn )發售,比選文件收費為:網下 /元(人民幣),網上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通過網絡購買比選文件的,招標代理機構應按“購買比選文件特別規定”的要求購買(可以網下購買比選文件的,招標代理機構應派代表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和購買人身份證原件購買)。
比選文件發售時間為:從 2009年06月24日 起至 2009年06月29日 15時截止(上班時間),招標代理機構務必于截止時間的第二天即北京時間 2009年06月30日10時00分 之前提交代理申請書,過期不予接收。
招標代理機構在提交代理申請書時, 應當 出示招標代理資格證書(副本)原件。否則,代理申請書不予接收。
有興趣的招標代理機構可向比選人索取項目立項、招標核準文件等進一步資料。
所有參加比選的招標代理機構應 編制“代理申請書”。代理申請書應該使用漢語編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 代理申請書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送到 崇州市工程建設交易中心,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比選人有關信息:
比選人(全稱): 崇州市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楊明忠
聯系地址: 四川省崇州市崇陽鎮崇慶北路410號
聯 系 人: 張智勇
聯系電話: 028-82380533
傳 真: 028-8238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