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2021年度體育事業及體育產業發展的全媒體宣傳中標結果公告
一、 項目編號: WH01CG2021FW1626
二、 項目名稱: 蕪湖市2021年度體育事業及體育產業發展的全媒體宣傳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蕪湖市廣電新視界廣告傳媒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鏡湖區文化路41-3號;
中標金額:7500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
名稱:蕪湖市2021年度體育事業及體育產業發展的全媒體宣傳 服務范圍:蕪湖市2021年度體育事業及體育產業發展的全媒體宣傳 服務要求:合格 服務時間: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服務標準:響應采購文件要求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張玉玲 范國宏 許昊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標準:按《蕪湖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名錄管理暫行辦法》附件2執行。
金額:9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8.1、招標方式:單一來源
8.2、若投標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 代理機構 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蘇寧環球城市之光寫字樓B座722室,聯系電話: 18955366142。
若投標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蕪湖市財政局提出投訴。
8.3、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項目單位:蕪湖市體育局
地址:蕪湖市政務服務中心D區1樓
聯系人:洪主任
電話:0553-3832227
2、代理機構:安徽鼎信項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蘇寧環球城市之光寫字樓B座722室
聯系人:周工
電話:1895536614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周工
電 話:18955366142
十、附件
1、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