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名稱 |
四川省達州市宣漢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宣傳文化中心紅綠燈改造采購項目 |
采購項目編號 |
5117222019000323 |
采購方式 |
競爭性談判 |
行政區劃 |
四川省達州市宣漢縣 |
公告發布時間 |
2019-11-20 15:14 |
代理機構 |
四川咨元工程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
028-87799678、18781933788(僅限技術咨詢) |
代理機構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興盛西路2號6棟B座13樓 |
代理機構聯系人 |
田女士 |
采購人 |
宣漢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采購人地址 |
達州市宣漢縣東鄉鎮石嶺大道224號 |
采購人聯系電話 |
0818--5262296 |
采購人聯系人 |
張老師 |
項目聯系人 |
田女士 |
項目聯系電話 |
028-87799678、18781933788(僅限技術咨詢) |
行業劃分: |
F5179 |
成交日期 |
2019-11-19 14:30 |
本項目采購公告日期 |
2019-11-11 17:07 |
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成員名單及單一來源采購人名單 |
杜明春(采購人代表),朱燮輝(SC1701239),李立剛(SC1710653) |
評審時間 |
2019-11-15 11:00 |
項目用途、簡要技術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10日內按采購人要求供貨并安裝到位。 2、交貨地點:宣漢縣東鄉鎮石嶺大道宣傳文化中心紅綠燈處。 3、付款方式:供貨完畢驗收合格后付成交金額的95%,其余成交金額的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無質量問題予以退還。 4、驗收方法和標準: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應嚴格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印發《四川省政府采購項目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川財采[2015]32號)的要求、談判文件規定的要求和響應文件及合同承諾的內容進行驗收。 5、履約保證金:成交金額的5%,合同簽訂前交付至采購人。 6、貨物質量要求: 6.1供應商向采購單位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的(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無刮傷、無瑕疵,且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 6.2產品質保期為壹年。質保期內產品質量出現問題,供應商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供應商負擔。供應商負責三包必須在采購單位的合理要求內完成。質保期外,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應商負責維修,維修費用由采購單位負責。 7、售后服務 7.1、供應商應提供詳細的售后服務方案,應包含所有提供的貨物的質量、售后服務具體措施和保修期限。 7.2、在接到故障報告后,供應商應滿足7×24×365售后服務以及30分鐘電話響應,6小時上門服務及提供48小時內到現場進行維修、更換處理。一般性故障應在24小時之內排除,重大故障應在48小時之內排除,供應商針對本項要求提供加蓋鮮章的承諾函原件。 7.3、供應商應確保貨物在配送、安裝過程中無安全事故發生,若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供應商自行承擔。若因設備設施安裝交付使用后,因供應商安裝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供應商負全責,供應商針對本項要求提供加蓋鮮章的承諾函原件。 7.4、如遇自然災害原因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可由采購人和供應商雙方協調解決。 |
總成交額(單位:元) |
147600 |
成交詳細內容 |
標的名稱:宣漢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宣傳文化中心紅綠燈改造采購項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元;服務要求:詳見附件. |
成交供應商信息 |
供應商名稱:四川藍靈交通設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區金泉路5號;中標金額:147600元. |
代理機構收費標準 |
成交供應商領取成交通知書前向采購代理機構交納代理服務費,本項目代理服務費8000元。 收款單位:四川咨元工程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貝森南路支行 銀行賬號:4402010309100059738。 |
代理機構收費金額 |
8000元 |
采購文件 |
附件 |
評審情況 |
附件 |
其他補充事宜 |
成交供應商:四川藍靈交通設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成交金額:14.76萬元;公告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 |
PPP項目標識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