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購合同
編制說明
1 、 簽訂合同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 、 簽訂合同時,采購人與中標人應結合招標文件第五章規定填列相應內容。招標文件第五章已有規定的,雙方均不得對規定進行變更或調整;招標文件第五章未作規定的,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進行約定。
甲方: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乙方: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龍巖分公司 中型企業 無
根據招標編號為[350881]F[GK]2018177的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項目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招標結果,乙方為中標人。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條款;
1.2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無。□無。
2、合同標的
包號 | 品目號 | 品目名稱 | 商品名稱 | 數量 |
計量 單位 |
產地 類型 |
單價 | 金額 | 品牌 |
型號技術 指標等 |
產品屬性 | |||||
1 | 1-1 | 其他系統集成實施服務 | 其他系統集成實施服務 | 5 | 批次 | 國內 | 793738.4 | 3968692 | 數字政通 | 定制 | 無 | |||||
合計: | 3968692.00 |
3、合同總金額
3.1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佰玖拾陸萬捌仟陸佰玖拾貳元整(¥3968692.00)。
4、合同標的交付時間、地點和條件
4.1交付時間:合同簽訂后 (90 ) 天內交貨;
4.2交付地點:福建省龍巖市漳平市城隍路16號;
4.3交付條件:見合同。
5、合同標的應符合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的規定或約定,具體如下:
詳見招標文件、乙方的投標文件 。
6、驗收
6.1驗收應按照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的規定或約定進行,具體如下:
(1)根據合同約定完成設備供應、安裝調試、軟件系統定制開發、與數字城管1期平臺的對接等; (2)①驗收標準:生產廠家的產品說明書、合格證書及技術資料(由投標人提供)等;國家及行業規范;采購文件的約定;②驗收程序:貨物驗收分投標人出廠檢驗、貨到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三個階段。 a.出廠檢驗:供應商在貨物出廠前,應按產品技術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和試驗方法進行全面檢驗, 供應商應隨同貨物提廠檢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 b.貨到初步驗收:貨物到達采購單位安裝現場后,由采購人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基本質量、數量及規格型號的驗收(但不作為最終驗收合格的保證),應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c.最終驗收:設備安裝調試和試運行結束后,由采購人負責聯系有關部門,并會同供應商按規定的標準要求進行聯合驗收,驗收合格后簽發《驗收報告》。最終驗收后一周內如發現貨物質量問題,中標方應在24小時內無條件免費更換貨物。
6.2本項目是否邀請其他投標人參與驗收:
不邀請。
7、合同款項的支付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具體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說明 |
預期支付時間 (用于采購貸申貸,為空無法進行申貸) |
1 | 20 | 驗收合格后支付中標金額的20% | |
2 | 20 | 驗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標金額的20% | |
3 | 20 | 驗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標金額的20% | |
4 | 20 | 驗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標金額的20% | |
5 | 20 | 驗收合格后再支付中標金額的20% |
8、履約保證金
有,具體如下:中標金額的3%,合計:119060元。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在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本項目驗收合格、結清所有款項、質保期(5年)滿后自動失效。
10、違約責任
若甲、乙雙方違約,按照政府采購合同法中違約條款執行。
11、知識產權
11.1乙方提供的采購標的應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非假冒偽劣品;乙方還應保證甲方不受到第三方關于侵犯知識產權及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費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損失,則乙方應賠償該損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購標的不符合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被有關主管機關認定為假冒偽劣品,則乙方中標資格將被取消;甲方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具體如下:無。
12、解決爭議的方法
12.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2.2若協商解決不成,則通過下列途徑之一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具體如下:無。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違約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隨后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的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基于以上行為,允許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火災及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條款
14.1 招標文件第五章已有規定的,雙方均不得對規定進行變更或調整;招標文件第五章未作規定的,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進行約定。 14.2 價稅分離 ,乙方按“代建設備銷售收入”、“代建項目服務收入”、“集成費收入”、“廣域網專線收入”進行收取。“設備銷售收入”按2738500元向甲方收取(含稅價,增值稅適用稅率16%,其中稅費計算公式為含稅價/1.16*16%);“項目服務收入”按960300元向甲方收取(含稅價,其中762300元增值稅適用稅率6%,稅費計算公式為含稅價/1.06*6%;198000元增值稅適用稅率10%,稅費計算公式為含稅價/1.1*10%);“集成費收入”按193592元向甲方收取(含稅價,增值稅適用稅率6%,其中稅費計算公式為含稅價/1.06*6%);“廣域網專線收入”按76300元向甲方收取(含稅價,增值稅適用稅率10%,其中稅費計算公式為含稅價/1.1*10%)。總價為含稅3968692元。
15、其他約定
15.1合同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
15.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紙質文件一式肆份。合同電子文本通過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自動備案。合同紙質文本需與備案電子文本一致,以備案電子文本為準,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無。□無 。
甲方: | 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乙方: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福建有限公司龍巖分公司 |
住所: | 漳平市景弘路東方新城一層 | 住所: | 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大道268號 |
單位負責人: | 單位負責人: | 洪青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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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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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法: | 18063770515 | 聯系方法: | 13959088969 |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中國工商銀行龍巖新羅支行 | |
賬號: | 賬號: | 1410010109001056129 |
簽訂地點:龍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