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西藏消防總隊全區消防專用網2018年度租線費項目,現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第74號令)有關規定,對本采購項目公示如下:
一、項目名稱和內容
項目名稱:西藏消防總隊全區消防專用網2018年度租線費
采購內容:消防專用網2018年度租線費
二、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西藏消防總隊全區消防專用網2018年度租線費
三、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西藏消防總隊全區消防專用網2018年度租線費項目,分別于2018年9月11日和2018年9月21日發布了兩次招標公告,報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僅有一家,為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西藏分公司,依據《政府采購法》第31條的相關規定,經論證專家評審該項目招標文件無不合理條款,符合單一來源采購,擬建議西藏消防總隊全區消防專用網2018年度租線費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四、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供應商名稱: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址:拉薩市林廓東路一巷一號
五、專業人員論證意見
以下專業人員一致認為本采購項目適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論證專家:
董玲:西藏自治區工商局法律
趙春艷:西藏自治區質監局工程師
旺青:西藏自治區工信廳工程師
專家論證意見:
董玲:該項目通過兩次招標公告(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21日)均僅一家供應商報名為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西藏分公司,依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公開招標公告兩次以上只有1家供應商報名,并招標文件無不合理條款,擬建議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趙春艷:該項目分別于2018年9月11日和2018年9月21日發布招標公告,投標截止日期內均僅有一家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西藏分公司)報名響應,經審核該項目的招標文件無不合理條款。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議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旺青:該項目分別于2018年9月11日和2018年9月21日兩次在西藏自治區政府采購網上發布招標公告,兩次報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僅有一家,為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西藏分公司。按照采購法有關規定(三十一條),經評標專家論證招標文件沒有不合理條款,擬建議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六、公示期限: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8日。
七、采購人、代理機構聯系人及電話
采購人:西藏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
聯系人:汪助理
聯系電話:13549082255
代理機構:四川五洲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磊
聯系電話:0891-6351104 13881334177
四川五洲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